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4?411号)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拟组织2014年度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4年专项重点支持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支持方式为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采取“定向择优”的方式自上而下择优选定;基地建设类项目采取“公开择优”的方式自下而上申报。
二、基地类项目申报要点
1.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特别是中药(含中药饮片)百强企业。
2. 项目应确保建设面积达到该品种全省(区、市)总种植面积的10%以上,或可提高项目药材供应量10%以上;重大项目建成后,其药材产量应满足该品种中药工业需求量的10%以上。
3.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有科研单位作为技术支撑(或协作),并制定特点鲜明、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
4. 项目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中司局子站中“消费品司”的”综合信息”。
三、项目扶持方式
项目资金安排实行后补助方式。根据项目当年绩效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择优安排扶持资金。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予以滚动扶持。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申报材料(纸质)一式5份、电子文档1份,于7月15日前,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生物与医药产业处。
联 系 人:聂书君 57587788
地 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610房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14?411号)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拟组织2014年度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4年专项重点支持中药材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基地建设重大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支持方式为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采取“定向择优”的方式自上而下择优选定;基地建设类项目采取“公开择优”的方式自下而上申报。
二、基地类项目申报要点
1.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特别是中药(含中药饮片)百强企业。
2. 项目应确保建设面积达到该品种全省(区、市)总种植面积的10%以上,或可提高项目药材供应量10%以上;重大项目建成后,其药材产量应满足该品种中药工业需求量的10%以上。
3. 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有科研单位作为技术支撑(或协作),并制定特点鲜明、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
4. 项目具体要求及所需材料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中司局子站中“消费品司”的”综合信息”。
三、项目扶持方式
项目资金安排实行后补助方式。根据项目当年绩效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择优安排扶持资金。对于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予以滚动扶持。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申报材料(纸质)一式5份、电子文档1份,于7月15日前,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生物与医药产业处。
联 系 人:聂书君 57587788
地 址: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610房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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