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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提取物委托加工将遭CFDA禁止
2014-8-19
来源:博华-CPhI制药在线
点击数: 3453          作者:未知
  • 导读:中药提取物委托加工是行业内较常见的状况,然而对于是否应该委托加工,业界的争议一直较大。近日有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提取及提取物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一纸通知,明令禁止中药提取委托加工。


    CFDA在《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明确了三方面重点内容:一是中成药生产企业必须要有自己的提取车间及相应的生产能力;二是停止中药提取的委托加工审批(已经批准的,可延续至2015年12月31日);三是中药提取物不再按批准文号管理。


    中药提取物委托加工将遭CFDA禁止


    CFDA药化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解读时指出,当前中药提取及中药提取物监管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中成药企业不具备提取能力,购买非法提取物生产药品,质量难以保障。二是相关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特别在企业责任、监管责任和定性处罚方面还有漏洞,监管和处罚力度不够。三是现有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未明确中药提取物监管属性,导致中药提取物生产、使用情况不清晰,游离在药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之外。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提取及提取物监管,《通知》明确,中药提取是中成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提取能力,药企可异地设立车间,或与集团内部具有控股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共用前处理和提取车间。


    同时,主管部门将停止中药提取物委托加工的审批,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中药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相应品种的生产;对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一律不予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对中药提取物将不再按批准文号管理(按新药批准的中药有效成分和有效部位除外)。


    行业专家和主流企业对《通知》基本较为认可。鉴于大部分企业已对自身中药提取能力进行了较大的投入,因此《通知》出台是水到渠成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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