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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品实现自主定价 价格是否会大幅上涨?
2014-7-11
来源:博华-CPhI制药在线
点击数: 3781          作者:未知
  • 近日,湖南省物价局发出通知,173种低价药品将取消目前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为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民间曾担心,低价药品实现自主定价后,价格会大幅上涨。

    包括藿香正气丸、维C银翘片等173种低价药品的价格将面临变化。


    近日,湖南省物价局发出通知,173种低价药品将取消目前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为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其日均消费标准是: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该通知可以看做是今年5月国家卫计委、发改委等部门宣布“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的落地。民间曾担心,低价药品实现自主定价后,价格会大幅上涨。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曾说,由于有日均费用控制,价格变动可控,不会普遍上涨。


    近日,湖南省物价局发布《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我省173种低价药品将取消目前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


    “湖南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内低价药品清单”显示,54种西药、119种中成药被宣布取消最高零售限价。日常低价药品占了大部分,如藿香正气胶囊、六味地黄胶囊、维生素A、维生素B1、白带丸等。54种西药中,仅感冒药就有十多种,还有其他各类维生素、胃病胃痛用药、妇科类用药、抗菌抗过敏类药等;119种中成药也有多种针对感冒的药品。此外,一些养生、保健类药品包含其中。


    这些低价药品改为在日均费用标准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通知》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日均费用根据现行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政府未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全国平均中标零售价格计算)和按药品说明书测算的平均日用量计算。现阶段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通知标明,因药品使用特性,无法计算日均费用的品种,暂不列入低价药品清单。


    所谓“日均消费标准”是指根据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提到的药品用法、用量,折合出每人每日用药费用的金额。以某种西药为例,患者一天服用3次、一次服用两片,一天服用量是6片,按照零售价格一片是两毛钱来计算,每日共花费1.2元,若将日均费用标准控制在3元钱,那么药企生产每一片西药剂的单位定价不能超过5毛钱。


    在外界看来,《通知》是对今年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部门宣布“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的回应,5月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530种药品(含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个别药品价格可能上涨


    国家发改委:由于有日均费用控制,药价变动可控


    取消部分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经营者在符合日均消费标准的前提下,自主定价。这一决定,让人担心药企会将价格大幅上调。


    7月9日,记者在位于韶山南路的顺康大药房发现,同一种药因为生产企业不同、包装不同、规格型号不同、剂量不同,存在着很大的价格差异。

    以维C银翘片为例,顺康大药房有两个企业的产品:药芝林生产的30片装,单价6.5元,每片大约0.22元。而贵州百灵药业生产的18片装,单价1.5元,每片0.08元;该企业生产的24片装,单价2元,每片大约0.08元。湖南省物价局官网公布的药品价格显示,维C银翘片30片装、24片装,最高价格分别不得超过3.9元、2.3元。


    若按照《通知》要求,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不得超过3元,生产经营者可以自主定价,药品价格会出现什么变化?


    面对这个问题,不少药店负责人以及药企并未作出回应。近期,湖北省也公布了低价药品清单,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改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定价,《三峡晚报》曾援引一家药店药品销售人员的话说,实行自主定价后,个别药品价格可能上调,“但药品价格大涨的可能性不大”。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向媒体表示,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即使一些药品因原辅材料上涨需要调整零售价格,由于有日均费用控制,价格变动也是可控的。”


    药企定价超标如何处理


    药品退出低价药品清单,物价部门重新制定最高价


    放开最高零售限价,难免会出现极端情况,比如实行自主定价后,某垄断药企某药品价格的定价超过了日均费用标准。


    对此,物价部门称,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低价药品生产成本及实际购销价格的监测工作,对独家生产或具有一定垄断性的药品要重点监测。对价格变动频繁或变动幅度较大的药品,要加强调研,必要时开展专项调查;对不合理的提价行为,要依法重点监管;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了低价药品清单进入和退出机制:“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因价格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但此次尚未列入国家和我省低价药品清单的,由生产企业向省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将其纳入低价药品清单。”


    “对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需突破低价药品标准的,由生产企业向省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药品市场供求、成本变动及临床使用等因素,经审核可退出低价药品清单,并重新制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中,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重新定价前,暂由物价局制定临时零售价格。”


    [产业影响]


    价格松绑,有的低价药可能“复活”


    长沙市民张娭毑一遇上感冒,就会去药店找冬凌草片,药品一瓶4.5元。张娭毑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现在很难找到冬凌草片了,药店几乎不卖。”


    这也许是近年来低价药产业的一个缩影。专家分析,由于低价药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生产低价药利润很低,近年来,一些企业不太愿意去生产低价药,转而投向利润率高的药品。低价药不断消失。


    如黄连素的制造成本是每瓶5.9元,去年7个省平均中标价是5.89元,最低中标价只有1.4元。在竞标中,往往最低报价的企业最后很难保证供货,而恶性竞争也让游戏的参与者更注重价格而不是质量。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合理调整低价药品价格,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供应低价药品的积极性。”宣布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后,市场闻风而动,知名中药企业白云山和黄中药决定,将列入低价药目录的小儿板蓝根颗粒、消炎利胆片等药品恢复生产。专家分析,价格松绑,低价药可能“复活”。

      

    [医院影响]


    低价药增多,高价药使用会减少


    据了解,药品进入医院有15%的加成,对于医院而言,开高价药比开低价药更有利。那么这些低价药在进入到医院之后,医生是否愿意开呢?


    根据现行规则,医院有15%的药品加成权,100元钱的高价药的加成就是15元,如果1元钱的低价药加成也就0.15元。国家发改委药价处处长宋大才表示,现在我国正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药品加成正在逐步被取消。随着改革的深入医生更愿意使用低价药。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刘先生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说,“《通知》想抑制一些药企个别产品的高价,才设定了‘日均消费标准’的门槛。市场定价,不仅有利于药企加大相关药物的生产,而且也提升了医疗机构使用相关药物的积极性。”


    宋大才说,通过改革医保的报销方式,通过建立医院、医生和患者优先使用低价药的激励机制,通过这些综合措施,有利于医院优化用药结构,减少高价药的使用,“从这一点上讲,有利于减少整个社会的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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